|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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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5:16 22:59:22 |
|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为了不断改善和保护我区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把我区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加快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生产,为我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要强化生态意识,真正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要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森林法》、《草原法》,坚决制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要大搞植树造林,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改造农田防护林等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断改善大气环境,使绿色食品基地的固土、蓄水和抗灾能力明显增强。 三、搞好基地内有益生物的保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好基地内的有益生物,坚决禁止乱捕、乱杀行为,维持好生态平衡,为基地内绿色食品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抓好基地内地力培肥工作。保护土地资源,科学地改良土壤,不断提高土壤肥力,优化土壤生态环境,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采取增加有机肥源,测土配方施肥的办法,在施有机肥的基础上,施用一定量的绿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要坚持耕暄制,实行深松整地,不断提高土壤的通透性,增加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五、加强基地内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按照重点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水资源,要把基地建成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田。 六、严禁在绿色食品生产区域建立皮革厂、造纸厂、化工厂等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严禁超标准废水、废气排放;严禁在绿色食品基地内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禁在绿色食品基地附近堆放没有经过无害崐化处理过的垃圾。要减少“白色污染”,通过扩大使用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措施,减少土壤中农药残留,保证土壤洁净。 七、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的全程监控,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体系,做到经常持久性的监督检查,保证绿色食品生产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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