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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安监局职能范围
1、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执法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2、组织起草、拟定全区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指标及考核目标并进行考核。
3、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对死亡1以下人的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6、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管理者的资格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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