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 门 简 介 |  机 构 设 置 | 制 度 管 理 | 相 关 文 献 |  荣 誉 榜 |
   
               内设机构

 
  区委宣传部内设6个职能组(室)。
  ㈠文秘组
  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收集和传递宣传思想工作信息;负责起草部内各种文件、会议材料以及对上报告;负责全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与组织部门共同管理宣传、文化系统的中层干部;协调部内各组室的工作;负责文秘、后勤和部内日常管理工作。
  ㈡社会宣传组
  负责全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研究和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组织全区性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提出宣传教育的任务和内容,搞好社会宣传;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政工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政工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日常工作。
  ㈢新闻组
负责对上报道区委、区政府重大举措,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接待和协调上级新闻单位的新闻采访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对上宣传报道;做好新闻通讯队伍的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抓好党报党刊发行和读报用报工作。
  ㈣文化组
  贯彻落实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的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抓好文艺创作、演出以及文艺界的各项改革;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群众文化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
  ㈤党员教育组
  负责抓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全区党员教育材料;宣传党员先进事迹和推广党员教育工作典型经验。
  ㈥学习室
  根据中央、省、市委理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制定区委和基层党委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规划;负责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理论教育的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对全区干部进行理论辅导和理论教育。
   北林区对外宣传办公室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北林区的对外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向区域外、国外宣传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和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以及自然资源、地方优势和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制发对外宣传品,扩大我区对外影响,树立良好的地方形象。
  北林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负责文明单位(乡镇、村)创建的指导、考核、评选及对上推荐工作。办公室内设两个组。
  ⑴综合组: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各种文件、工作汇报、总结和《简报》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档案、文件和印信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
  ⑵指导组:负责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负责全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日常管理、考核、评选、表彰和对上推荐工作;负责协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