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北林区商务局内设八个职能股(室)及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拟定局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保密、保卫、后勤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新闻发布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从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局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系统表彰工作及出国人员审核查工作。
三、财务股 组织参与拟定与全区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相关的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负责局部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全区内外贸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开拓资金及国家、省和市、区鼓励内外贸发展的各类资金;参与管理全区外经贸行业出口退税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对外贸易管理股 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区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进出口商品配额的招标;负责加工贸易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市商务局授权范围内的各类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协调管理对外贸易的经济秩序;负责各类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核准和备案;指导、管理境内和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对俄罗斯贸易政策、边境贸易政策;研究对俄罗斯贸易形势变化并提出政策调整意见;研究和提出全市对俄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适时提出、制定和执行阶段性促进对俄贸易发展的鼓励措施,负责全区对俄罗斯贸易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办理省和市规定的有关申报、审批等业务;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对俄罗斯进出口遇到的问题;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工作;负责科技发展与科技贸易管理工作;负责国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外资管理工作。
五、商业改革发展股 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定全区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管理;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市场)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物资管理股 组织实施省和市关于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的政策、法规;组织落实重要商品指令性计划的指标分配;国家订货和产销衔接,保障国防军工、重点项目、防洪救灾所需物资的安排与供应;监督管理重要生产资料经营,审批经营资格,负责各种类型商品展销订货会的管理;贯彻实施再生利用资源方针、政策和废旧物资流通的市场规范及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秩序,核定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废旧金属回收、防暴抗震等特殊物资主体经营资格和市场准入规划,负责全区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负责煤炭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煤炭经营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依法对全区城乡煤炭市场进行稽查,核准审定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并定期复查。
七、酒类市场整顿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酒类市场政策,研究制定全区酒类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净化酒类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打破地方封锁,协调产销关系,规范产销行为;按规定核发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监督检查全区酒类市场。
八、市场体系建设股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放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的改革,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外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
九、机关党委 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及下属支部的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以及系统内的事业、企业单位党的工作。 |